點解僭建? 點解咁夠薑僭建? 一分拆解香港朁建風波
近日紅山半島74號屋單嘢,真係將香港「僭建文化」嘅荒謬推到去一個新高度。黑雨一落,沖走咗山泥,亦都沖走咗呢班權貴嘅遮醜布。一間價值幾千萬甚至過億嘅豪宅,竟然可以「偷薄」個山坡去挖地牢、霸官地,呢種大膽程度,簡直係視法治如無物。抑或係,..幫佢做嗰間承建商「唔知咁係犯法」?
究竟係乜嘢原因,令到呢班人咁夠薑?
豪宅區:唔係「夠惡」,係「博你唔敢郁」
業主公司雖然啱啱被判罪成,但大家要睇清楚,呢啲僭建係喺2009年開始搞,足足瞞咗十幾年接近廿年。點解廿年前既佢哋已經咁夠薑?
私隱變成擋箭牌: 呢類高級私人屋苑,保安森嚴到連隻蚊飛入去都要登記,屋宇署、地政署嘅人平時根本好難入去巡查。只要業主唔開門,官方程序要攞手令,入屋難上加難。呢種「圍牆保護」,就係佢哋僭建嘅最強後盾。
財力與法律戰: 對於呢啲業主嚟講,錢唔係問題,錢不嬲都只係窮人嘅問題,嗰D所謂罰款,對呢班人嚟講根本就係「碎銀」。佢哋請得起律師,可以將一個清拆令拖得就拖,用法律程序去消磨政府嘅行政效率。對佢哋嚟講,僭建多咗出嚟嗰幾千呎空間嘅價值太吸引,以生意角度嚟講,點計都係贏。
由村屋到舊樓:僭建係「香港特色」?
除咗紅山半島,元朗嘅村屋加建一層、市區唐樓天台屋、平台屋、舊樓露台改裝,香港可以話係無處不僭建。形成呢種僭建文化原因各有不同:
元朗村屋嘅「宗族力量」: 喺新界,好多村屋僭建係「集體行為」。你起我又起,政府如果入村執法,往往會遇到強大嘅阻力。呢種「法不責眾」嘅心理,加上地政部門對鄉郊土地管理嘅某種「彈性」,令到村屋僭建變成咗公然嘅秘密。
市區舊樓嘅「生存空間」: 市區嘅僭建(如劏房、天台屋、平台屋)好多時係因為居住空間不足。政府喺處理呢類問題時,往往要考慮到安置同社會矛盾,結果又變成「隻眼開隻眼閉」。
係政府係咪「投鼠忌器」?
講到呢度,大家一定會問:政府呢?係咪無能?
老實講,香港嘅建築法例係好嚴,但執行力係另一回事。唔好講僭建,就算係政府部門處理單位漏水時,都會出現一種「緩慢」既節奏,係人手不足?抑或有難言之隱?。針對普通小市民嘅違規,你可能好快就會收到傳票或者罰單;但面對紅山半島呢類牽涉到社會名流、甚至係政經權貴嘅地段,又或者元朗鄉紳嘅團結,程序往往變得異常「細緻」同「謹慎」。
你可以話係行政程序繁複,亦可以歸咎為部門之間權責不清,總之係講得通。但睇喺市民眼入面,呢種「你有你執法,佢有佢僭建」嘅長期並存,難免令人質疑:係咪只要有錢有勢,就可以喺法治社會入面攞盡好處?
真相只有一個
紅山半島事件只係冰山一角。呢場風波拆解出嚟嘅真相係:香港嘅僭建問題,已經係香港嘅毒瘤,唔去根治,只有等待癌變。如果繼續等有黑雨沖走山泥先去執法,咁香港永遠都只係一個外表光鮮嘅「僭建之都」。當法治嘅震懾力可以畀錢解決,或者可以靠關係拖延,呢個先至係香港最危險嘅崩塌。當香港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只係 172 平方呎嘅時候,係咪都要為奉公守法既市民平反一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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